07/20/2021

當您使用本網站訂購網站內之產品,即視為您同意台灣海德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海德堡」或「本公司」或「賣方」)之下列銷售條款。

(a) 出貨及產品資訊:

本公司出貨情況將視產品庫存量而定,且缺貨品項將會盡快出貨。本網站內之所有產品說明、圖片及規格,係依公布當時之最新產品資訊提供,台灣海德堡保留不另行通知,得隨時更改訂價、說明、圖像及政策之權利,台灣海德堡亦保留因任何原因拒接訂單或限制購買產品數量之權利。

(b) 產品保證:賣方向原始買方保證如下:

(i) 耗材及零件產品:台灣海德堡僅為售出之耗材及零件產品,提供製造商之產品保證。

除上述外,賣方無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條件。賣方未明示或默示為任何售出品項符合特定用途,提供任何保證或條件。上述明示保證將取代賣方因運送或使用品項時所發生或相關損害應負擔之責任或義務。

(c) 責任限制:

買方已被明示告知且同意,賣方對任何因本銷售條款或相關事項而發生或與之相關之賠償責任不包括任何預期利潤損失、回復費用、特定或間接損害。除本銷售條款另有規定外,賣方對於透過本網站提出之訂單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以該訂單全部金額為限。

(d) 出貨之備貨時間及費用:

本公司營業時間,除國定假日外,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點三十分至下午五點三十分。印刷材料現貨於訂單確認後第二個工作天下午五點三十分前到貨;零件部分為訂單確認後第五個工作天內到貨(零件與耗材產品訂購/運送限台灣本島)。每日訂單以下午四點為處理時限,商品是否出貨概依信用檢查結果為依據。

(e) 付款條件:

台灣海德堡僅接受通過信用審核者賒銷訂單。信用未經核准者,應於出貨前付清貨款,經核准信用者,將依核准條件銷售。帳款應全數付清,不得進行沖抵或扣款,發票若有爭議,本公司將進行調查,如調查結果利於買方,將給予信用額度。

(f) 商品所有權:

除已履行所有合約義務外,買方未擁有商品或其任何部分之所有權。所謂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支付台灣海德堡全額貨款,以及買方依本銷售條款或任何其他合約應支付予台灣海德堡之金額。惟商品或其任何部分之風險於送達至收貨地時起概由買方承擔,其後若商品因任何原因發生損失,買方應負責賠償台灣海德堡。買方應以台灣海德堡名義依商品全額價款為商品投保,直到付清所有貨款予台灣海德堡為止。

(g) 退貨:

若出貨商品:

(i) 非買方訂購,或

(ii) 於送達至收貨地時即已受損,則買方得無需支付費用將商品退還台灣海德堡。

(h)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銷售條款應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所有因本銷售條款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爭議,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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